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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橱柜业商会章程

2007年12月28日   www.xmccc.org  福建橱柜网   我来说两句   [字体: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 福建省橱柜业商会 (以下简称“本会”)
英文译名:KITCHEN CABINET CHAMBER OF COMMERCE OF FUJIAN(缩写:KCCC)

  第二条:本会是由在福建省登记注册的从事整体橱柜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单位为主以及相关的企业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紧密团结行业人士,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同时发挥整体优势和行业自律作用,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增进友谊,加强沟通,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促进福建省橱柜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使福建橱柜业能够在全省全国更好地扩大影响并成为一张新的产业王牌。

  第四条: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福建省工商联(总商会)、登记管理机关福建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槟榔路55号(厦门总商会大厦)207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和推动会员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管理,对本行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引导会员从事正当经营活动。

  (二)组织会员对橱柜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引导行业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纽带作用,积极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三)向会员进行爱国、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会员开展创优品牌活动,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制定行业标准、产品标准和行规行约,倡导文明经营,反对和抵制不正当竞争。

  (四)在行业内推荐、与橱柜生产相关的原材料和配套产品。

  (五)组织行业技术培训,评定行业技术等级。

  (六)组织会员举办和参与各种形式的展销会、投洽会、订货会,开阔会员企业经营视野,拓展会员企业国内外市场。

  (七)帮助会员企业联系、沟通政府相关部门解决会员企业的一些相关问题,为会员出国、出境提供商务便利。

  (八)开展信息、咨询服务,收集、整理同行业的产品技术资料和经营业务发展情况,为会员企业服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本会的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会;

  (三)企业会员须在福建省有合法营业执照,诚信经营并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个人会员须在本行业有特别专长或特殊贡献或重大影响。

  (四)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讲信誉、社会责任感强,热心本会工作;

  (五)自愿缴纳会费,积极参与本会各项活动;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申请企业会员者须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
件,个人会员须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二) 提交入会申请书,填报相关表格;申请书必须有一名或一名以上理事签署同意推荐意见;

  (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由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参加本会组织各项活动;

  (二)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要求本会依法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企业困难;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按时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关心本会工作,填报企业一般经营情况,积极向本会提供市场动态、技术资料和管理经验。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须提前一个月向本会提交书面申请以备案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严重损害本会集体利益与声誉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和行规行约;

  (二)选举和增补、罢免理事;

  (三)听取和审查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二年,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开会,应及时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七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并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决定办事人员的聘任和解聘;

  (六)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起草行规行约,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检查、核实各会员单位对行规行约的落实情况,决定对违规违约会员的处罚;

  (八)聘请本会的名誉会长和顾问;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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